使用注冊商標,可以在商品、商品包裝、說明書或者其他附著物上標明"注冊商標"或者註冊標誌記,註冊標記包括(“注”外加 )和(“R”外加 )。使用註冊標記,應當標注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。不過,這並不是強制性規定,商標註冊人使用注冊商標時也可以不標明註冊標記。但是,未標明註冊標記對保護注冊商標的權益有明顯不利之處:一是注冊商標專用權被侵犯要求處理時,法院可能會因侵權人不知該商標為注冊商標而對其從輕處理;二是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時,對方可能因不知為注冊商標而不同意賠償。因此,雖然法律未作強制性的規定,但是,基於保護商標註冊人利益的考慮,使用注冊商標時最好標明註冊標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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