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每學期末,每位教師就其所授每一科目,由行政助理實施評鑑。

二、依評鑑結果,經由系務會議討論確認後,錄取前三名頒獎。

三、獎勵辦法:

第一名:獎金5,000元及獎牌乙面。

第二名:獎金3,000元及獎牌乙面。

第三名:獎金1,000元及獎牌乙面。

四、若教師教學未達85分以上者,不予頒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