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每學期末,每位教師就其所授每一科目,由行政助理實施評鑑。
二、依評鑑結果,經由系務會議討論確認後,錄取前三名頒獎。
三、獎勵辦法:
第一名:獎金5,000元及獎牌乙面。
第二名:獎金3,000元及獎牌乙面。
第三名:獎金1,000元及獎牌乙面。
四、若教師教學未達85分以上者,不予頒獎。